李大钊认为,从经济现象去研究历史、说明历史,是唯物史观的核心。他略述了从孔道西、桑西门、蒲鲁东等人“以国民经济为解释历史的钥匙”的论点,进而指出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把从前历史的唯物论者不能解释的地方,与(予)以创见的说明,遂以造成马氏特有的唯物史观,而于从前的唯物史观有伟大的功绩。”[8]在中国史学上,这是第一次极明确地阐述唯物史观的内容与价值,因而在史学发展历程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标志着中国史学走向科学化道路的开端。
1920年,李大钊发表《史观》一文,运用唯物史观的观点阐说什么是“历史”,他写道:
吾兹之所谓历史,非指过去的陈编而言。过去的陈编,汗牛充栋,于治史学者亦诚不失为丰富资考的资料,然绝非吾兹所谓活泼泼的有生命的历史。吾兹所云,乃与“社会”同质而异观的历史。同一吾人所托以生存的社会,纵以观之,则为历史,横以观之,则为社会。横观则收之于现在,纵观则放之于往古。此之历史,即是社会的时间的性象。一切史的知识,都依他为事实,一切史学的研究,都以他为对象,一切史的纪录,都为他所占领。他不是僵石,不是枯骨,不是故纸,不是陈编,乃是亘过去、现在、未来、永世生存的人类全生命。对于此种历史的解释或概念,即此之所谓历史观,亦可云为一种的社会观。[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