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公会郑伯于时来。
谋伐许也。
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
书“及”,内为主。非内为主,则先书会伐,后书入也。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翚谮于桓公,而请弑之。公祭钟巫,馆于寪氏。翚使贼弑公于寪氏,立桓公而讨寪氏,有死者。人君终于路寝,见卿大夫而终,乃正终也。薨于燕寝,不正其终也。薨不书地,弑也。贼不讨,不书葬,无臣子也。
○桓公名轨,惠公子,隐公弟,桓王九年即位。《谥法》:辟土服远曰桓。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桓公弑君而立,不天无王之极也,而书“春王正月,公即位”,以天道王法正其罪也。
三月,公会郑伯于垂,郑伯以璧假许田。
隐公八年,郑伯使宛来归祊,盖欲易许田,鲁受祊而未与许。及桓弑立,故为会而求之,复加以璧。朝宿之邑,先祖受之于先王,岂可相易也?故讳之曰假。讳国恶,礼也。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
桓公欲结郑好以自安,故既与许田,又为盟也。弑君之人,凡民罔弗慰,而郑与之盟以定之,其辠大矣。
秋,大水。
君修德则和气应而雨暘,若桓行逆德而致阴沴,乃其宜也。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兴夷及其大夫孔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