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卖自己房子的人招谁惹谁了?! 今天北上广深的土著,那些已被以“老”字加姓氏称呼的人们,大多数都可以被统称为房东,在2020年的楼市翘尾行情中,被深深地贬义了。 坊间流传的“上海爷叔买菜回来坐地涨价40万”,成为了引发上海楼市新政调控收紧的最后一根稻草,虽然人微言轻但获奖最终被历史铭记。 至少,上海楼市的历史少不了这个桥段。 一、跳价无罪,歧视房东其实是挑战人性 一、跳价无罪,歧视房东其实是挑战人性 仇富是人的出厂设置。 予宏观层面,山呼海啸地躲在电脑屏幕后面,加入网络暴力大军; 予微观层面,中枪的已经从“工资比我高”变成了“房子比我多”的某和某。 上海楼市于2020年的翘尾行情,或者是所谓的疯狂年底,撩拨舆论、管理层和坊间路人神经的,都少不了“房东”这个主语,但他们真的有罪吗? 当然不。 首先,房子是房东自己的; 首先,房子是房东自己的; 首先,房子是房东自己的; 首先,房子是房东自己的; 其次,二手房不限价,言下之意是报价自由; 其次,二手房不限价,言下之意是报价自由; 其次,二手房不限价,言下之意是报价自由; 其次,二手房不限价,言下之意是报价自由; 再者,成交与否就是房东报价自由的因果报应; 再者,成交与否就是房东报价自由的因果报应; 再者,成交与否就是房东报价自由的因果报应; 再者,成交与否就是房东报价自由的因果报应; 最后,贪婪是人性,旁人指摘房东,换作自己就会更高尚?! 最后,贪婪是人性,旁人指摘房东,换作自己就会更高尚?! 最后,贪婪是人性,旁人指摘房东,换作自己就会更高尚?! 最后,贪婪是人性,旁人指摘房东,换作自己就会更高尚?! 答案是否定的。 对房东的坊间仇恨,除了仇富之外,从行为角度来看无非两点: 一是报价太随性; 二是跳价太黑心。 其实,跳价无罪,因为跳价自由呀。 就算有所谓的【房东和中介联手报高二手房房价,间接拉大认筹比】,但是针对房东的舆论,还是不可避免地极端化了。 1月21日新政之后,恰逢又临近春节,上海二手房市场的成交瞬间断崖,所有为之嘿嘿一笑的人,有多少是为了房住不炒调控英明叫好,又有多少是“看房东的笑话”心理在作祟?! 跳价无罪,倒是舆论引导有罪,敢问黑房东的那些人—— 1、你有房子么? 1、你有房子么? 2、你的房子在上海什么地段? 2、你的房子在上海什么地段? 3、你的房子涨价,你不开心吗? 3、你的房子涨价,你不开心吗? 4、你有没有在房地产获利? 4、你有没有在房地产获利? 5、没有在房地产获利,是“道德”高尚还是“没机会”? 5、没有在房地产获利,是“道德”高尚还是“没机会”? 上述五个问题,估计少有理直气壮,特别是不少房地产未遂人群。 二、“是否成交”比“是否跳价”更有价值 二、“是否成交”比“是否跳价”更有价值 其实,教训并可能最终影响房东的是市场,当然也包括政策。 坊间所谓“上班没劲,不如有几套房子”固然没毛病,但抛开“没钱”这个人蓄无害冠冕堂皇,成为房东的路上,也有抉择和冒险: 买不买? 几时买? 买哪里? 贷多少? 怎么还? 钱拿来? 很大一部分房东都是从房奴起步的,人家挨打你没看见,人家吃肉管你毛事?! 何况,在上海楼市2020年所谓的房东疯狂里,报价自由跳价自由,关键是——那些随意跳价的房东,得逞了没有? 这是问题的关键,也是从业者衡量市场热度该有的客观和务实。 没有相关机构和媒体,提供了诸如【房东跳价数据研究】,也就无从知道: (1)上海按区域分布的跳价行情; (1)上海按区域分布的跳价行情; (1)上海按区域分布的跳价行情; (1)上海按区域分布的跳价行情; (2)区域和跳价的幅度; (2)区域和跳价的幅度; (2)区域和跳价的幅度; (2)区域和跳价的幅度; (3)跳价的转化成交比率; (3)跳价的转化成交比率; (3)跳价的转化成交比率; (3)跳价的转化成交比率; (4)二手房跳价对区域新房的影响。 (4)二手房跳价对区域新房的影响。 (4)二手房跳价对区域新房的影响。 (4)二手房跳价对区域新房的影响。 以正义的名义吐口水固然解气也简单,但对于研究市场、解决市场问题甚至给调节市场提供客观依据的价值几乎为零,但依然乐此不疲。 据目前的零星散落讯息无外乎(1)新政前跳价的确存在而且过分(2)新政后跳价的基本老实了沉默了撤单了。 (1)新政前跳价的确存在而且过分(2)新政后跳价的基本老实了沉默了撤单了。 上述关于跳价市场的调研建议,至少可以测出上海楼市的购买力真的如部分机构和媒体所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吗? 这里面关于上海的人口和真实财力、腾笼换鸟的动态检验、外埠世界对上海这座城市的真实信心和对价意愿,绝非网络暴力痛快一下可以实现的。 继续以流传最广泛的【上海爷叔买菜回来,一看15租看房,立马坐地跳价40万】为例,要追踪一下该套房源的原始报价,匹配40万跳价的尺度,看看涨幅; 更有价值的是那15组看房客之中,(听到跳价之后)接受、商榷或直接拒绝的数据各占多少? 想必那个上海爷叔跳价应该未成交,否则一定又要被仇富的舆论拉出来反复鞭尸,“瞬间多拿40万,分不到也要让你难受难受”,这是多数人的本能反应。 如果如是。 那么,至少证明购房者不仅理性,而且囊中——其实羞涩,所谓上海楼市什么价格都卖得掉的传说,其实不实。 舆论没有把房东跳价这件事情吃出精髓,想来也是一种深层次的浪费。 三、深圳出台二手房指导价,上海还会远吗? 三、深圳出台二手房指导价,上海还会远吗? 2月8日,深圳住建局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同时公布了深圳3595个住宅小区的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其中,不少社区的参考价都比原有(门店报价)有一定幅度的调低,极端如某豪宅单价从19万下调到13万,市场反应从最初的不当一回事,到后来的一片反对声,发酵开始蔓延。 看到上述新闻的第一反应——深圳已经来了,上海还会远吗? 深圳已经来了,上海还会远吗? 回过头看深圳的指导价政策: 在一手房限价基础上,对二手房出台指导价的方式,基本实现了“双限”,有望在短期内按住深圳房价。 这种行政干预市场(虽然有人举证该数据出台属于“有调研有论证有考量总之有支撑”的属性,在短期内让价格稳定,并回到一定的“有成交但不疯狂”的成交水位是短期目的。 通过平抑了二手房价格,一方面消耗并挤出短期投机资金(因为他们有成本),另一方面围魏救赵地从摇号打新的战场吸纳部分真实购房的需求。 卖还是不卖,这是个问题! 其实,在深圳出台二手房指导价的第一时刻,引发的问题其实是可以预判的: 首先,“只要19万单价有成交而非捏造而非单恋”,那么就会认为其是来自市场的声音,至于“19万成交一套”或“19万成交的产品本身特征或位置使然”,从楼市中获利的方方面面是选择性忽略的; 至于“19万成交一套”或“19万成交的产品本身特征或位置使然”,从楼市中获利的方方面面是选择性忽略的; 至于“19万成交一套”或“19万成交的产品本身特征或位置使然”,从楼市中获利的方方面面是选择性忽略的; 至于“19万成交一套”或“19万成交的产品本身特征或位置使然”,从楼市中获利的方方面面是选择性忽略的; 其次,作为主管部门出台二手房指导价固然可以,但因为市场(确切说是供需双方)不接受,一种是房东的惜售以消极应对,另一种是买卖双方暗结珠胎,完全可以通过阴阳合同的方式补足差额部分,郎情妾意管无可管! 一种是房东的惜售以消极应对,另一种是买卖双方暗结珠胎,完全可以通过阴阳合同的方式补足差额部分,郎情妾意管无可管! 一种是房东的惜售以消极应对,另一种是买卖双方暗结珠胎,完全可以通过阴阳合同的方式补足差额部分,郎情妾意管无可管! 一种是房东的惜售以消极应对,另一种是买卖双方暗结珠胎,完全可以通过阴阳合同的方式补足差额部分,郎情妾意管无可管! 第三,对于二手房指导价政策,要保障其真正可以配合房住不炒,不仅要过市场这一关,还要通过收紧对银行监督的方式来保障其执行力到位,将指导价认定和银行放款结合,保障“调控动作的规范”,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胜负手。 通过收紧对银行监督的方式来保障其执行力到位,将指导价认定和银行放款结合,保障“调控动作的规范”,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胜负手。 通过收紧对银行监督的方式来保障其执行力到位,将指导价认定和银行放款结合,保障“调控动作的规范”,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胜负手。 通过收紧对银行监督的方式来保障其执行力到位,将指导价认定和银行放款结合,保障“调控动作的规范”,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胜负手。 总之,市场就会对该政策作出相反的评价,虽然也可能是调控深度较量过程中的试错,但凡一个新的做法,总会面临来自不同角度的评价,关键看结果,还看受益者属谁?! 如果深圳措施被上海复制,跳价的房东们,将会如何应对? 这才是从业者包括媒体,真实、客观的态度。 那些跳价的房东们,首先欲望无罪,其次得失由命,旁观要“对事不对人”。 那些跳价的房东们,提供了很好的市场样本,可惜被“粗暴地放过了”。 那些跳价的房东们,提供了很好的市场样本,可惜被“粗暴地放过了”。 做一次终极的换位思考灵魂对话——【如果我也是房东】,答案不需要说出来,心里有数就好。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