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他们之于他们的父亲。
无论谁让他们的孩子成为无能之辈,
——他所养育的只是把烦恼引向自身
而将无尽的笑柄留给他的敌人。[10]
即使在我们的非权力主义的文化中,也常发生这样的情况:父母们要求他们的孩子成为“有用的”人,以弥补父母在生活中失去的东西。如果父母没有成功,孩子们就应该获得成功,以给父母一种替代性的满足。如果他们没有感受到爱(特别是如果父母之间不能互亲互爱的话),孩子们就要去弥补它;如果他们在社会生活中感到无能为力,他们就想获得控制和支配他们孩子们的满足。即令孩子们符合这些期望,他们也还是因做得不够,使他们的父母失望而感到有罪。
对使父母感到失望的感情经常所表现的一种特别微妙的形式是由对存在着差异的感情所引起的。支配型的父母要求他们的孩子在气质和品格上都像他们。比如说,性情暴躁的父亲出自对一个迟钝冷淡的儿子的同情,他会对一种使孩子感到失望的实际成就感兴趣,而孩子的兴趣却在观念和理论探究上面,反之亦然。如果这位父亲的态度得体,他会把儿子与他的差异解释为自卑感;儿子之所以感到有罪和自卑,是由于他的差异性,他努力使自己成为他父亲要求他成为的那种人,但他却只能损害他自己的成长和成为他父亲的一个很不完整的复制品。因为他相信他应当像他的父亲,所以这种失败便使他产生了罪恶良心。儿子试图使他自己从这些义务观念中解脱出来而成为他“自己”,但他却常常由于肩负着这种“罪恶”的负荷而受到如此沉重的压迫,以至他在达到其自由目标之前就在路边倒下了。这种负荷之所以如此沉重,是因为他不仅不得不去应付他的父母,应付他们的失望、指责和祈求;而且还不得不应付这种期望孩子们都“爱”他们的父母的整个文化。前面的这些描述尽管适合于权力主义的家庭,但就当代美国的、尤其是美国城市的家庭情况来看,似乎并不正确,在美国的家庭中,我们很少发现公开的权力。但是,尽管如此,我们所描述的图像在其根本点上仍适合于美国。与公开的权力相反,我们发现了隐蔽的权力,它是以情感上高度控制的期望来取代明确的要求而表现出来的。而且,这些父母并不觉得他们自己是权力,但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市场的隐秘权力的代表,而且他们也希望孩子们达到那些标准,而这些标准是这些父母和孩子都服从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