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赛次和分组
径赛一般分为第一轮、第二轮、半决赛和决赛四个赛次。而赛次的安排和分组,以及每一赛次的录取人数等将根据报名参加比赛的人数决定。预赛分组时要尽可能把成绩好的运动员平均分配到不同的小组中去。在其后的各轮比赛中,分组依据运动员在前一轮的比赛成绩。
5. 分道
运动员在所有短跑、跨栏和4×100m接力赛中自始至终都必须在自己的跑道里。800m和4×400m接力赛,在自己的跑道里起跑,当运动员通过抢道标志线以后才能离开自己的跑道,切入内道。运动员的跑道由抽签确定。第二轮开始的各轮比赛,跑道的选择还需依据运动员在上一轮的比赛结果,如排名前4位的运动员抽签后分别占据第3、第4、第5、第6跑道,后4名抽签占据第1、第2、第7、第8跑道。
6. 接力赛
4×100m接力跑是分道进行的,接棒者可以在接力区前10m内起跑。接力赛中,运动员必须在20m的接力区内完成交接棒。“接力区内”的判定是根据接力棒的位置,而不是根据参赛者的身体或四肢的位置。
在4×400m接力跑中,第一棒全程及第二棒的第一弯道是分道跑,第二棒运动员要跑至抢道线后方可自由抢道。第一棒的传接必须在参赛者指定的跑道内进行,其余各棒的传接,裁判员根据第二棒及第三棒运动员通过200m起点处的先后,按次序让其第三棒及第四棒的队友在接力区内,由内至外排列等候接棒。所有接棒者均不可在接力区外起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