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13世纪,天主教会正式规定七件圣事(即“七礼”)为重要礼仪,以束缚群众的手脚和维护封建统治。它们是圣洗、坚振、告解、圣体、终傅、神品和婚配。教会也按照封建等级制建立自己的教阶制,教皇之下有红衣主教、大主教、主教、神甫、助祭和副助祭等不同的品级,各有不同级别的神权。
14世纪以降,随着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和人民群众反教会反封建斗争的蓬勃发展,教皇权逐渐衰落。最明显的表现是教皇卜尼法斯八世与法王菲利普四世斗争的失败,然后是“阿维尼翁之囚”。教廷被搬到阿维尼翁,成为法王的御用工具。1378年,教皇乘百年战争初期法国失败之机迁回罗马,但阿维尼翁教皇继续存在,双方互不承认,互相驱逐出教,造成教会的“大分裂”(1378—1418年)。1409年又出现第三位教皇,形成三教皇并立的局面。1417年,康斯坦茨会议选出新教皇马丁五世,“大分裂”时期结束。大致同时,西欧又兴起宗教会议改革派,主张宗教会议的权力高于教皇,例如,康斯坦茨会议和稍晚的巴塞尔会议(1431年)都曾通过类似决议,但教皇拒不承认或斥之为异端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