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佑撰《通典》,参考经史百家,群士论议,而于论礼之书和论地理之书,尤为重视。《通典·礼典》占了全书半数,而《通典》史论的“说”和“议”,多在《礼典》之中,便是他重视礼和论礼的明证。从上文论九州、十二州孰先孰后以及对《汉书·地理志》和《帝王世纪》的批评,可见他对于地理书和论地理之书的重视。杜佑在《州郡序》中说:“凡言地理者多矣,在辨区域,征因革,知要害,察风土,纤介毕书,树石无漏,动盈百轴,岂所谓撮机要者乎!如诞而不经,偏记杂说,何暇遍举(自注:‘谓辛氏《三秦记》、常璩《华阳国志》、罗含《湘中记》、盛弘之《荆州记》之类,皆自述乡国灵怪,人贤物盛。参以他书,则多纰缪,既非通论,不暇取之矣。’)或览之者,不责其略焉。”[116]从这里可以看出:杜佑对地理书的要义是极明确的,他不赞成把灵怪之事写入地理书中也是有识之见;但杜佑把《华阳国志》等书一概斥为“诞而不经”,则未免过分。与此相类似的是,杜佑对《水经》等书,也持否定态度。他在《州郡四》后议中写道:“佑以《水经》僻书,代[世]人多不之睹,后有好事者于诸书中见有引处,谓其审正,此殊未之精也。……又按《禹本纪》、《山海经》,不知何代之书,详其恢怪不经,宜夫子删书以后尚奇者所作,或先有其书,如诡诞之言必后人所加也,若《古周书》、《吴越春秋》、《越绝书》诸纬书之流是矣。”[117]对于杜佑的这种看法,今天应做辩证的认识。一方面,《通典》作为一部十分严肃的典章制度通史,杜佑在采撰上采取严肃的、审慎的态度,无疑是必要的、正确的,一千多年来,《通典》始终受到人们的重视,这是根本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在杜佑所处的时代,一般地说,对于杜佑所批评的这些书,人们还难以做出正确的说明和恰当的利用。这不仅是杜佑个人在史学批评上的局限,也可以说是那个时代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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