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志在更高
1988年冬。东莞。
这天,东莞市市长郑锦滔特地起了个大早。昨天下班前省里突然来电话,是省长梁灵光的秘书打来的,口气很急,让他尽快来一趟广州,省长找他有事,很重要的事情!
外面天气阴拨,赶往广州的路上,郑锦滔坐在车里,心情也十分沉重。他隐约感到,这次省长召他去谈话,没别的,只有一件事:兴师问罪!不久前,梁省长刚刚找他谈过一次话,因为东莞有人给中央写了告状信,告东莞市委市政府非法集资,这次很重要的事情十有八九还跟这事有关,因为东莞这次动作闹的动静实在是太大了。
郑锦滔的预感没错。一迈进省长办公室,梁灵光劈头就问:“老郑啊,你们怎么搞的嘛?怎么又让群众写信到上面去了……”
这一切要从年初的东莞升为地级市这事儿说起。
1988年1月7日,国务院的一纸公文,将东莞变为了地级市。
这一变,对东莞来讲,那可是历史性的!
简单而直接的意义是,这意味着东莞以后直接面对省里,不需要再隔着惠阳地区了;说深一点,这意味着东莞的地位彻底地提升了。这一提升可不能小瞧,外界对一个县和一个市的看法完全不一样,特别是港商、台商,他们很在乎自己投资的地方是一个县还是一个市,反过来说,东莞人以后出去招商要比以前底气足多了,这将对东莞的经济发展产生难以估量的作用;再说深一点,这意味着东莞获得了更大的自主权。郑锦滔市长在回顾这个变化的深远意义时曾如此总结:“建市之后,国家赋予我们的权力大了,很多事情的审批、处理都不一样了。比如我们要做一个来料加工的项目,3000万元以下的都可以直接自己审批,这在原来是不行的。此外,对土地的使用、对基本项目的审批等都可以自己解决了。建市对东莞的统一开发、统一建设、集中资源的使用等方面,也起到很大的作用。建松山湖、东部工业园、东部快速两边综合开发、虎门港口,这在东莞还是县城时是绝对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