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还十分重视水文的观测和记录。著名的四川涪陵县长江中的白鹤梁石鱼枯水题刻,共163则,记录了自唐广德二年(764年)以来72个枯水年份。据此分析,长江上游每三五年有一次枯水期,十至数十年有一次较大的枯水期,这为后世研究长江水情提供了历史数据。
隋唐五代时期还重视水利建设的管理,唐代在中央工部下设水部,“掌天下川渎陂池之政令,以导达沟洫,堰决河渠。凡舟楫灌溉之利,咸总举之”。又设都水监,“掌川泽津梁之政令”,“凡虞衡之采捕,渠堰陂池之坏决,水田斗门灌溉,皆行其政令”。基层管理人员职责还具体到渠堰斗门。唐代还制定了非常细致的水利管理章程《水部式》,对农田水利的管理,水碾水硙的设置,用水量的规定,航运船闸、桥梁、津渡等的管理和维修,各级水官的职责以及水手、工匠、夫役和物料的来源及分配等,都规定得很细致,这一严格的水利法规,标志着唐代水利事业的进步。到五代还设立了堤长,建立了“每岁差堤长检巡”的制度,沿河官员还兼带“河堤使”,这说明在河防管理上较唐代又有了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