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我不是来讨债的。”我说,“路过,看到你,进来打个招呼。”
他重又抬手吸烟,动作与印象中不一样,一定是我的记忆出错了。我喜欢过的那个人,仿佛不是眼前的这个人。
我清了清嗓子,想了半天,还是沉默,早知如此何必特地来寻,见着人了才发觉,所有的话都是多余。
慢慢地,我也尴尬,不错,他欠我,可被人欠的滋味也不好。两个人木头木脑地呆呆坐着,手足无措,我曾经把脸偎在他身上,雪白的衬衫上有清爽的烟草味,故意咬一口,很轻很轻,濡湿了的衣料上是我自己的味道,于是低头窃窃地笑,小孩子偷糖成功般满心喜欢,才三四个月,一切美好心动已荡然无存。
丽华兹里人声嘈杂,是喝酒聊天搭识男女的地方,有些女人已在偷偷打量他。
难怪,我看他,唇红齿白依旧,那张脸还是一样清秀,流失的只是气质与神秘感,我在乎,别人未必会追究。
调酒师从吧台上侧过脸,问我要不要什么饮料,我摇摇头说:“马上就走。”眼角,看到他似乎松了口气。
无趣、鸡肋、多此一举,不知道该怎么样形容这一刻的感受,也许我该问他讨要妈妈的首饰,板着脸做出债主的模样,反正他不关心我,他只在乎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