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袁枢据《资治通鉴》内容,改成以事件为中心,因事而命篇,共厘为二百三十九事,略按时闻顺序编次,撰成《通鉴纪事本末》四十二卷,创立了纪事本末体。这反映出所记每一个重大事件之始末原委、完整过程的“秩序之美”,同时也反映出所记这一个个重大事件之内在联系上的“秩序之美”,因此,这里所表现出来的也是历史的双重“秩序”的结合。文学家、诗人杨万里序其书曰:“大抵搴事之成,以后于其萌;提事之微,以先于其明。其情匿而泄,其故悉而约,其作窕而槬,其究遐而迩。”这是称道它尽事之本末、说远而意近的“秩序之美”。
以上这几种主要体裁,分别反映出历史内容在时间序列上、人物阶层上、制度沿革上、事件原委上的各自的“秩序”。而如果从中国古代史学的整体来看,就可以认为,它们又从很高的层次上反映出了中国历史进程中有关时间、空间、人物、事件、制度等诸多方面所构成的综合的“秩序之美”。同这种外部形态上的“秩序之美”相结合,中国古代史书也讲求内部结构上的“秩序之美”。这种史书的内部结构,中国史学上习惯地称为体例。刘知幾《史通·序例》篇指出:
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4]